こちら、双生で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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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: そうせ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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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濱虎】【奈亞】【It's him, it's me.】02. 同居生活的意義在於有人做早餐

【閱讀須知】
※ 原著向。
※ 亞特視角。
※ 陷入愧疚的亞特。
※ 開始甜起來了。
 
前篇:
01. 他在獄中那些與他相關的事
後篇:
03. 這是個他不喜歡自己的藉口


「歡迎回來。」奈斯微笑,伸出了右手。「這次該不會又是要打我吧?」「才不會呢。」亞特伸手去握,但奈斯果然重複一次在思奇爾墳前的惡作劇。 
  
「奈斯你到底幾歲啊?!」「我認識的亞特回來了。」亞特一怔,笑着說:「我回來了。」 
  
亞特出獄那天,他們拍了一張照片,照片裏有奈斯、紫、初,當然還有亞特。 
  
奈斯說:「照片裏的,都是我最重要的人。」亞特想,他也在「奈斯重要的人」的名單上,這實在比起任何事實都還要高興。自己在他人心中佔一席位,死了也會有人替自己傷心。 
  
這樣的他,也可以活下去吧? 
  
亞特在出獄之後,奈斯提出了要與他同居。「為甚麼?」「我說過,要代替他活在你身邊。」亞特沒說甚麼,或許他也渴望着救贖。這很矛盾,因為他明瞭自己犯下的錯。 
  
隔天,奈斯就把所有東西搬到亞特家的門外了。每天都要早點起來做早餐,讓他確切地感受到自己活着,活在別人的生活裏。 
  
也是,以前他從來不做早餐的,每天都忙着查案,只能從超商購入一車的能量飲品充饑,為此加斯奎先生也沒少訓他。 
  
加斯奎先生……沒錯,沒有人會再這樣訓自己了。除了因為在獄中習慣了三餐定時外,還因為他已經不在了,是亞特害死他的。 
  
想及此,亞特手中停下了動作。「你在發甚麼呆?雞蛋要焦了喔!」奈斯伸手在亞特面前晃了晃,然後關上了爐火。「啊,抱歉!」「別再把能量飲品當早餐了。」「你甚麼時候喝過了?」「我說的是你。」 
  
奈斯彈了一下亞特的額頭,逕自走開了。 
  
亞特把手貼着額頭蹲了下去,剩鍋裏被餘温熱着的煎雞蛋發出香氣。「奈斯……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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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小劇場】
如果亞特不做早餐……
 
奈:今天該不會又是能量飲品吧?
亞:今天不是,也該吃點東西的。
奈:……
亞:能量棒。你要果仁味還是香蕉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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